代表建议加强公立综合医院精神卫生学科建设,国家卫健委答复
国家卫生健康委网站8月20日发布的《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3496号建议的答复》,公布了国家卫健委经商教育部,答复全国人大代表所提《关于推动公立综合医院加强精神卫生学科建设的建议》的相关内容。
国家卫健委在答复中介绍,该委高度重视精神卫生工作。先后印发《关于加强和完善精神专科医疗服务的意见》《“十四五”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》《“十四五”卫生健康人才发展规划》等文件,指导各地完善精神专科医疗服务网络,加强精神专科医院、综合医院精神科建设,推进精神科医师转岗培训,提升精神卫生医疗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。
关于代表所提建议,国家卫健委随后一一进行了具体答复。
其中,“关于将精神卫生服务能力纳入综合医院绩效考核指标”方面,国家卫健委表示,目前,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指标体系由医疗质量、运营效率、持续发展、满意评价等4个方面的指标构成,专科服务能力在医院整体指标中已有体现,且精神专科医院为单独考核。我们将根据您的建议进一步研究,发挥绩效考核指挥棒的作用,推进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开设精神科门诊、病房,提高精神卫生服务可及性。卫健委指导地方结合实际,统筹精神专科医疗资源规划与布局,完善国家、省、市、县四级精神专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。组织制定《精神障碍治疗指导原则》《精神障碍诊疗规范》《心理治疗规范》等,提高精神障碍诊疗规范化水平。落实《关于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》中“两个允许”要求,鼓励公立医疗机构结合本单位实际,自主确定更加有效的分配模式,充分发挥保障和激励作用。
“关于提升全体医务人员精神卫生服务能力”方面,国家卫健委指出,教育部在《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》中设置了精神医学专业,目前专业布点数达41个。在临床医学一级学科下设有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二级学科,支持有条件的高校培养高层次精神卫生人才。卫健委印发《“十四五”卫生健康人才发展规划》,明确加强应用型心理健康人才培养和精神科护士专业培训的要求。在继续教育中,注重医务人员专业知识技能培训,提升在职在岗医务人员专业知识技能。同时,加强综合医院精神科医务人员精神、心理专业知识技能培训,逐步推进多学科联合治疗模式(MDT),并鼓励综合医院将精神专科纳入统筹管理。
“关于推进综合医院融入公共精神卫生服务体系”方面,国家卫健委表示,该委指导各地统筹规划、合理布局区域内精神专科医疗资源,探索将精神专科医院纳入城市医疗集团、县域医共体网格统一管理,形成精神专科医院、综合性医院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等不同级别类别医疗机构分工协作机制,为精神疾病患者提供连续性诊疗服务。指导精神卫生医疗机构进一步加强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服务,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患者应急处置、随访管理、精神康复、服药管理等工作。鼓励各精神卫生医疗机构研发推广适宜的康复技术,推动精神疾病患者积极回归社会。